无需使用!
重要的话说三遍:
无需使用!
无需使用!
无需使用!
慢性胆囊炎时,细菌感染并非引起病理变化的主要因素,抗菌药物无需使用。但慢性胆囊炎急性发作时,其菌群分布及临床特征等同于急性胆囊炎,仍需要使用抗菌药物治疗,抗菌药物选用可参照急性胆道感染的抗菌药物使用方案。抗菌药物使用方案推荐意见:1.I级(轻度)和Ⅱ级(中度)急性胆道感染可给予第二、三代头孢菌素,如头孢呋辛、头孢曲松等,同时联合硝基咪唑类药物,或直接选择头孢哌酮/舒巴坦、哌拉西林/他唑巴坦。诊断明确后6h内尽早使用抗菌药物。2.Ⅲ级(严重)急性胆道感染可给予第三、四代头孢类,如头孢他啶、头孢吡肟等,同时联合硝基咪唑类药物;或直接使用β-内酰胺酶抑制剂复合制剂、碳青霉烯类,如亚胺培南、美罗培南或替加环素等。诊断明确1h内使用抗菌药物,便于及时控制局部及全身炎症反应。3.细菌培养结果为多重耐药菌时,可参考下表推荐药物。多重耐药菌推荐的常见抗菌药物
β-内酰胺类药物过敏或经药物敏感试验结果证实者,可使用喹诺酮类药物。
4.依据抗菌药物代谢及效应动力学特点,选择具有高胆汁穿透率的抗菌药物,如头孢哌酮/舒巴坦、替加环素等,保证药物在胆汁中达到足够的浓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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